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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会计制度科目问题小解
来源: | 作者:beesoft | 发布时间: 2014-11-19 | 322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新会计制度科目问题小解
一、福利费
1、新会计准则,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,福利费不再提取了,发生的福利费支出,直接计入“应付职工薪酬”科目中。
2、如果你单位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,发生的福利费支出,可以直接计入“管理费用--福利费”科目。应付福利费如有贷方余额,可以继续挂账,留作以后年度使用。

二、业务招待费
1、业务招待费据实列支,年终进行纳税调整。
2、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,新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、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,按照发生额的60%扣除,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5‰。

三、预提费用、待摊费用
1、新会计准则,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,发生的待摊费用支出,可以直接计入相关的费用中。对于确实需要待摊的费用,可以计入“预付帐款”科目。
2、新会计准则,取消了预提费用科目,对于确实需要预提的费用可以通过“应付账款”“应付利息”、“其他应付款”等科目核算。原企业短期借款利息的预提,新准则规定通过“应付利息”科目核算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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